新修订的商标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剑指“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

06-27 12:21   0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26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商誉的载体和诚信的象征,更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工具。新修订的商标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新修订的商标法如何破解困扰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维护经营主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Part.1

看点一:打击“心机商标” 保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从标识“120W”实则并非相应功率的充电器,到声称“手打”实际却是机器生产的挂面,“心机商标”让不少消费者无端“踩坑”。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127.3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


聚焦实践中存在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囤积闲置商标、“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新商标法作出针对性规定,从立法层面全面完善商标制度。


现行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以来,先后于1993年、2001年、2013年和2019年进行了四次修改。此次修法是商标法实施40余年来第五次修改,也是首次由“修正”升级为“修订”,体现了中国商标立法从局部调整向系统重塑的转变。


针对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现象,新修订的商标法增设专章,进一步严格规范商标注册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副主任穆治霖介绍说:“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商标注册申请人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上述情形,仍接受其委托的,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以上措施,前移商标管理窗口,加大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解决商标‘抢注’难题。”


穆治霖表示,重拳打击“心机商标”是这次修法的重点内容。“针对通过‘心机商标’等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明知标志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工艺、原料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


同时,新商标法对使用“心机商标”专门设置了法律责任,规定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


“新修订的商标法将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既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也有助于从源头提升商标审查质量,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商标进入市场。”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说。


Part.2

看点二:遏制恶意注册 规范商标使用


当前,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4987.7万件。与此同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高位运行,2023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全国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均超20万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指出,近年来,不少热点名称被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傍名牌”“蹭热点”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对我国商标品牌发展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此次修法针对“重注册、轻使用”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将“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纳入不予注册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并明确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少囤积注册的商标长期闲置,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更成为恶意维权、扰乱市场秩序的工具。新修订的商标法强化了商标退出机制,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商标不是‘藏品’而是‘用品’,其价值来源于市场使用过程中积累的商誉,而不是注册证书本身。”马一德说,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注册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导向,加强对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查,压缩单纯依靠囤积注册牟利的空间,让商标资源更多服务于真实经营活动。


Part.3

看点三:严管代理乱象 强化行业自律


近年来,商标代理市场竞争失序问题突出,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或协助恶意抢注、囤积倒卖商标等违法行为频发,花样不断翻新,甚至形成灰色产业链。


“商标代理市场的治理难点在于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行业组织管理规范不够健全,如何采取法律手段有效治理这一行业乱象也是此次修法令人关注的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说。


对此,新修订的商标法不仅加强了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管理,还增加了对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定义和职能相关内容。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是商标代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引导会员依法依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


“行业自律作为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能够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和自我管理功能,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杜颖说。


Part.4

看点四: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助力企业出海


“瑞幸咖啡”商标在泰国被抢注、“绍兴花雕酒”“女儿红”商标在日本被抢注……伴随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个别代理机构实施或协助境外恶意抢注的行为,已对我国企业海外布局造成冲击。


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在境外商标注册审查审理或者处理商标案件过程中,需要证明商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应当事人请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中国老字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现象,同时方便中国企业的驰名商标在境外遭遇抢注和侵权时,获得驰名商标保护,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制度支持。”杜颖说。


此外,此次修法还进一步规范跨境商标代理行为,对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办理境外商标事务的行为强化监管,防止恶意抢注、违规代理等问题向境外延伸。


“商标制度保护的是基于真实经营形成的商业信誉,而不是单纯的抢先注册行为。这有助于保护企业长期积累的品牌价值,防止他人恶意搭便车。”马一德说。


专家建议,企业在出海过程中仍应坚持“商标先行”策略,在进入海外市场之前尽早进行国际布局和商标注册申请,通过法律手段与商业策略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商标在海外被抢注风险。

来源 | 综合新华社、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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