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21日18时许,湖北省宜都市王家畈镇一村民在自家责任田内,将树枝、秸秆以及杂草聚拢在一起进行露天焚烧,产生大量烟尘,被公安机关及镇综合执法大队在巡查时发现。该村民的行为已构成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等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秸秆禁烧是指禁止农民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毁的行为,因为秸秆焚烧会产生诸多危害。
1.大气污染:
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等污染物,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严重降低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
2.危害人体健康:
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影响更大。
3.影响交通安全: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会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4.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引发山林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5.破坏土壤结构:
秸秆焚烧会烧死地表中的微生物,使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破坏土壤的生物系统平衡,改变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土壤板结,破坏地力,加剧干旱,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1.肥料化:
秸秆还田可以减少化肥用量,也可离田用于填肥,或捆扎后集中堆放、转运、处置。
2.饲料化:
将秸秆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热喷等技术处理,成为易于家畜消化、口感性好的优质饲料。
3.基料化:
将秸秆粉碎后,与其他配料科学配比作食用菌栽培基料,培育木耳、蘑菇、银耳等食用菌。
4.原料化:
农作物秸秆可用作造纸的原料,还可以用作压制纤维木材,能弥补木材资源的不足,减少木材的砍伐量,提高森林覆盖率。
5.能源化:
稻草秸秆等属于有机物质,是制取沼气的好饲料,也可用于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和气化清洁能源利用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充分认识秸秆焚烧危害:充分认识秸秆焚烧对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对人居环境的严重伤害。
2.积极投身秸秆禁烧活动: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父老乡亲
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拒绝焚烧秸秆
共同守护我们的碧水蓝天!
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