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孝昌在行动⑨│养殖粪污直排“零容忍必处罚”

09-14 17: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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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案情



日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查处一起生猪养殖污染环境案件。经查,陡山乡陆西村鲁某某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监测数据表明,其外排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严重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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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一条,并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养殖场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2025年开出的第8张养殖污染罚单。去年以来,该局已累计查处同类案件15起,处罚总金额高达24.5万元,充分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对违法排污“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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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警示



本案虽是个案,却为整个养殖行业敲响了警钟:

1.侥幸心理代价高昂:当事人鲁某某事后感慨:“当初觉得整改投入大,真应该早点治理”。事实证明,违法排污面临的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生态修复等代价,远高于早期环保投入。

2.监管无死角,违法必被究:随着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和技术手段的完善,任何偷排直排行为都将无处遁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3.绿色转型是唯一出路:主动寻求“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等绿色模式,将废弃物转化为资源,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必然选择。

环保设施不是负担,而是长远发展的“安全锁”。各类养殖经营主体务必坚守环保底线,从“被动查处”转向“主动治理”,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来源: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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