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联合孝昌县河沙政务服务中心、孝昌县金盆浴鲤水库管理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李某某等3人在观音湖金盆浴鲤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规从事垂钓活动,随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依法对李某某等3名当事人分别处以110元的罚款。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直接供应居民饮用水的核心区域,任何人为活动都可能带来污染风险。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运用人防、技防等手段,维护一级水源地生态环境与水质安全。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游泳、垂钓、野炊等活动,共同守护好宝贵的饮用水水源。
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12-4761244或4762244。
来源: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