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无止境 改革先行丨孝昌林业:深化集体林采伐改革 让便民服务提质增效

07-09 18:15   0

孝昌县作为湖北省完善集体林采伐改革试点县之一,积极探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路径,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优化集体林采伐审批流程,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在孝昌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周巷镇绿林村村民周保辉通过微信扫码进入“孝昌采”小程序,对照操作步骤,填报提交申请信息。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周保辉立马就收到了电子采伐证审批完成短信,整个流程办理不到10分钟。

“以前办这个采伐证要跑很多地方,各种盖章很麻烦。现在‘孝昌采’小程序很方便,在手机上就能办。”周巷镇绿林村村民周保辉说。

集体林采伐审批过程中存在报件资料繁琐、审批时效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农增收渠道,不利于林业经济发展。针对这一难点,孝昌县林业局不断优化林木采伐审批许可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和办理流程,聘请市林勘院作为数据技术支撑合作单位,聘请专业软件公司开发“孝昌采”林木采伐审批应用小程序,并在全县推广应用。

“我们将原村委会、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四级审批改革为林业局一级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孝昌采’申请办理林木采伐,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农户少跑腿’。”孝昌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林木采伐审批负责人王冰凯说。

县林业局积极推进“三权”分置,按照“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要求,探索多种权能形式作为采伐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申请采伐。流转期限5年以内的林地经营权,根据协议可以作为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多种权能形式成为申请采伐主体,提高林业经营者自主经营的积极性。

“县林业局制定集体林采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了集体林采伐申请责任主体,简化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取消了林木采伐主伐年龄限制,全面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实行林木采伐审批‘一站式’便民服务。”孝昌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罗浩云说。

截至目前,孝昌县通过改革试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0余份,采伐面积4218亩,为经营主体减少设计费用45万余元,进一步落实了林农采伐处置权,保障了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孝昌县将继续完善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记者:黄一阳  刘金兮

一审:彭扬

二审:黄一阳

三审:李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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